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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商贸[2010]16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广州市屠管办、深圳市酒管办:
  
  现将《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商贸服务业处联系。
  
  
二○一○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柯哲,电话:020-83135823,传真:83133349,Email:zdb@gdet.gov.cn)
  
  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
  
  2009年,商贸服务业工作着力抓好城市促销,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着力培育流通龙头企业,促进商贸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积极扩大内需,全面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开拓广货市场全国行系列促销活动;构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组织开展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工作,发挥消费拉动作用。二是完善社区商业,开展“万巷千街”市场工程试点,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开展城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三是用好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增强流通业竞争力。四是加强商贸服务基础工作,规范拍卖和典当行业管理。五是狠抓生猪屠宰、酒类管理,修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制定《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建设省级生猪及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修订《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开展酒类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清理整顿。
  
  一、2010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坚持以“一条主线、两个着力、三项加强、四面优化”的思路开展商贸服务业工作,即紧紧围绕促内需扩消费的主线、着力于对保民生、促就业有积极作用的商贸服务行业和企业两个基本面的发展,加强商贸行业特别是行政许可职能较集中的行业、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三块工作管理,从发挥商贸流通业有关财政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开展调研,加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提升商贸行业基础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优化全省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工作目标:内需市场进一步扩大,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业呈现新发展,商贸许可和备案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上新台阶,行业发展调研进一步深入,中小商贸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广货全国行”相关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支持协会举办开拓广货市场有关展会,提高广货市场占有率。
  
  (二)创新展销方式,组织、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开展“广东名优商品省内巡回展”。借势亚运会的聚集效应和品牌效应,支持“亚运”为主题的各类大型商业促销活动。主办2010年广东国际酒类展销会。
  
  (三)发展连锁经营,建立销售网路。以各类展会为契机,加强与大型流通企业的合作,支持我省优势企业在省内外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扶持我省企业入股国内大型超市集团,培育我省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有序引导购物中心、中型超市、专卖店、便利店等零售业态发展。配合推动“农超对接”。
  
  (四)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根据国家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的最新标准,抓紧修订并实施省的工作方案。重点支持广州市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
  
  (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品牌消费品市场,支持发展节庆消费、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模式。鼓励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机场以及省内旅游胜地增设品牌专卖店,扩大品牌产品销售。
  
  (六)实施社区商业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促进社区商业消费。支持社区商业中心便利店、小超市改造和连锁经营企业进驻示范社区等,积极开展国家社区商业示范区的推荐工作。
  
  (七)发展家政服务业。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市依托大型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抓好广州、佛山、东莞、中山、阳江等5个地级以上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和验收工作,积极申报省内其他城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扶持一批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企业,引导家政企业连锁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八)实施“广东名品进名店”行动和振兴广东老字号工程。协调组织我省开展工商产销对接。制定广东省老字号评定标准。争取中央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快老字号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保护和弘扬餐饮业老字号品牌。开展老字号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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