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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考核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2009年11月底,市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考核检查小组对全市33家已挂牌的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在本次考核检查的33家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中,梅州市梅江兄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明显,符合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标准;丰顺县华泰综合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单一,效益不佳,已失去龙头辐射带动贫困户作用,不符合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标准。
  
  根据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次考核结果,决定对上述符合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各项标准的32家企业予以继续挂牌,享受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上述失去龙头辐射带动贫困户作用的企业,取消市扶贫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回牌匾。希望继续挂牌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强做大,继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
  
  附: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挂牌和取消资格企业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市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挂牌和
  
  取消资格企业名单
  
  一、继续挂牌企业名单
  
  1、梅州市梅江兄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梅州市小天农业有限公司
  
  3、梅州市梅江区华兴种猪场
  
  4、梅州市梅江金三角饲料厂
  
  5、兴宁市龙田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6、兴宁市大坪镇福利果林场
  
  7、兴宁市客家黄畜牧有限公司
  
  8、兴宁市同兴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9、兴宁市云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梅县泰和园实业有限公司
  
  11、梅县新泓基发展有限公司
  
  12、梅县三友公司
  
  13、梅县安吉公司
  
  14、梅州市春和实业有限公司
  
  15、梅州山高水长茶业有限公司
  
  16、梅县作家庄园
  
  17、赤鸡坳养殖场
  
  18、蕉岭县泰昌种猪场
  
  19、蕉岭县黄坑茶厂
  
  20、蕉岭县天然蜂业有限公司
  
  21、蕉岭县伟珊金霖竹业厂
  
  22、大埔县银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3、大埔县大华蘑菇食品有限公司
  
  24、大埔县佳辰农牧有限公司
  
  25、大埔县凯达茶叶精制厂
  
  26、大埔县晨露名茶精制厂
  
  27、梅州市丰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8、广东泰源农科有限公司
  
  29、梅州市康之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梅州市龙岗马图绿茶股份有限公司
  
  31、五华县华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2、五华县华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取消资格企业名单
  
  1、丰顺县华泰综合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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