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安[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所,省局稽查局、审评认证中心:
  
  《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经省局2月8日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省中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实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促进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针对地产中药材种植品种存在的假冒、混杂等现象,开展辖区中药材种植品种基原鉴定和质量评价。省药品检验所、各市州药品检验所重点对辖区地产种植药材品种的基原进行全面整理和鉴定,开展相应评价,支持相关部门推广基原明确、品质优良地产道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在保证种植药材基原明确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的监测,从源头上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二)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高的品种进行一次清理,正本清源。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要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混用、错用重点品种进行调查和抽样鉴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鉴别水平;通过对辖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检查,对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对非药典品种冒充药典品种进行严厉查处。
  
  (三)完善中药饮片生产许可和认证标准,强化现场动态检查,严格生产质量控制。省局进一步细化中药饮片生产许可条件和认证条款,加强现场动态检查,强化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实际技能的考核,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部署安排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的上岗培训,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质量控制。
  
  (四)加强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监督企业落实对原药材和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落实委托检验要求;督促和检查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实现质量溯源;指导和督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建立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增强鉴别假劣药材的能力;开展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飞行检查,坚决杜绝生产企业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出售行为,严厉查处饮片生产企业向非法经营户和个人出卖产品包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掺假使假、制售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
  
  (五)落实经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溯源制度,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饮片,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行为。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和购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规范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秩序。
  
  (六)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结果进行分析,对不合格率高的品种和重点品种开展一次评价性抽验。加强对销售使用终端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和季节性药材市场的监督抽验。对监督检验发现的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七)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能力相对薄弱的现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药检机构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针对性培训和执法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监管人员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省局适时召开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定、检验研讨会,统一标准,交流经验,促进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水平不断提高;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阶段性总结交流会,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