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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公安局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印章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机构更名的批复》(沪编[2009]271号),市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处正式更名为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简称:网安总队)。自即日起正式起用“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印章(印模附后),原“上海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印章废止。
  
  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印模(略)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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