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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根据年度目标考核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等奖:遵义县人民政府、汇川区人民政府、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桐梓县人民政府、湄潭县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正安县人民政府、余庆县人民政府、务川县人民政府、绥阳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习水县人民政府、道真县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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