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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各县(市、区)残联: 为落实省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吉残联发[2009]88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作,现将《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 (2010-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一日 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22号文件精神,逐步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健全农村残疾人基层服务组织,根据省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吉残联发[2009]88号)的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认真总结2009年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再利用三年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以提高农村残疾人生产技术水平和职业技能为重点,在促进农村残疾人持续增收上下工夫,在促进农村残疾人参与活动的广度上下工夫,在实现具备条件的残疾人转移就业上下工夫,在推动农村残疾人服务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切实保障广大农村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缩小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完善农村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任务目标 (一)完善覆盖全省每个乡镇、村的农村残疾人服务网络,把残疾人服务工作延伸到每个乡镇和每个村屯,使“带传培训工程”成为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 (二)到2010年末,全省培养一级农村残疾人带头人600名,二级农村残疾人带头人6000名,累计带动6万名农村残疾人接受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和实现生产增收;到2011年年底前,全省累计辐射带动8万名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技能和转移培训;到2012年年底前,一级、二级带头人数量稳中有升、质量明显提高,全省累计辐射带动9万名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年均收入显著提高。(见附件一) (三)在全省建立一批专业技能突出、带动效果明显、群众基础扎实的农村优秀残疾人人才队伍。评选出一批典型进行宣传表障,组成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农村组织进行巡回演讲。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措施完善,增加活动的可操作性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好专家服务、经费保障、带头人培训、自管组织发展等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好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农业、科技、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民培训,推动工作。利用每年春耕前和农闲时,集中组织对农村残疾人进行种养殖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要及时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并选送到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省及各地要聘请农业专家,组织对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进行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适时组织带头人交流活动。 (二)抓好资金落实,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 要支持带头人开展工作,扶持带头人扩大生产。各地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培训费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多种有效方式,对带头人给予鼓励;对项目前景好、讲诚信的带头人,给予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帮助解决农村残疾人贷款难的问题;为创业、就业残疾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要向到户贷款倾斜,主要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承担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带头人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三)抓好典型培养,提高带头人的带动性 把建设一批好的带头人队伍,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继续做好带头人筛选、调整、强化培训等工作,并发挥好带头人的组织、协调和带动作用。向带头人积极宣传各项扶农助农政策、扶残助残政策,提高带头人的责任感,使带头人成为残联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的纽带。每年年底前后,各地应对带头人发挥作用情况集中进行考评,适时进行必要调整。要在带头人中推广在实践经验中得到验证的效益好、见效快、适合残疾人的项目。2010年年底和2012年年底,全省要分别表彰一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四)抓好重点突破,发挥标杆县、市的示范性 要通过积极发挥标杆县、市的示范作用,全面带动各地的工作。省将在危房改造、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康复扶贫贷款等相关工作方面对标杆县、市给予适当的倾斜政策或资金支持。各市、州也要开展对标杆县、市的工作予以支持,推广标杆县、市的工作经验。标杆县、市要进一步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确保每个阶段工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及时主动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残联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