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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财税[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通知的通知》(冀财税[2009]76号)文件要求,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第一批申请转制文化企业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1. 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出版总社)
  
  河北人民出版社
  
  河北美术出版社
  
  花山文艺出版社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河北教育出版社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
  
  河北省出版总社报刊服务中心
  
  3. 河北长城传媒有限公司
  
  4. 河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5. 河北行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委宣传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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