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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1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牧业生产的通知

[接上页]

  六、抓好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创新造林机制,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造林绿化,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为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奠定基础。落实好林权制度改革和公益林管护补偿政策,使农牧民切实得到改革的实惠。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化发展,把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干燥多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防火形势严峻。必须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严格值班制度,强化防火宣传,强化监测预报,强化火源管理,强化应急准备,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
  
  七、积极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要及时兑现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技术推广补助等资金,确保良种引进、技术推广等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及早准备,确保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户。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策落实中的违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牧民的实惠不缩水,把夯实农牧业和农牧区发展基础的举措落实到田间地头,把改善农牧区民生的实惠兑现到千家万户,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备耕春播生产顺利进行。信用社、农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快备耕春播生产信贷资金的发放进度,特别要在特色农牧业、设施农业、农牧业产业化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提升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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