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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1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投标工作进度,确保2010年6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BOT招标的有关工作。现将项目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办公室领导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委员会
  
  主任:
  
  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员:
  
  市监察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物价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项目BOT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二、南宁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办公室
  
  主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
  
  常务副主任: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副主任:
  
  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市石西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成员:
  
  由市城市管理局、市石西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研究项目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提交招标委员会研究决定;贯彻执行招标委员会做出的决策;组织落实项目BOT招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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