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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公司等20家支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丘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子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顺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陵川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阳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权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绛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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