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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9年,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文明和谐的首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一等奖(3个)
  
  天山区人民政府
  
  新市区人民政府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二等奖(7个)
  
  米东区人民政府
  
  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
  
  三、人口贡献奖(3个)
  
  天山区人民政府
  
  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四、人口创新奖(3个)
  
  米东区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五、计划生育齐抓共管优秀单位(10个)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人口计生委
  
  乌昌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妇联
  
  六、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达标单位(5个)
  
  市民政局
  
  市房产局
  
  市司法局
  
  团市委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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