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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营造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切实做好春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所有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驻卫部队,于2月7日(星期日)前,必须在门前悬挂灯笼、国旗和彩旗。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对高速公路入口、黄河大桥、迎宾大道、沙坡头大道、彩虹大道全部悬挂国旗、彩旗。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所有的路灯、景观灯进行清洁、维修,保持灯体美观、整齐、干净,确保2月7日(星期日)晚,所有路灯、景观灯全部开启。
  
  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切实做好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切实做好沿街营业门面及其他商业网点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旅游和商务局负责,切实做好酒店、商场门前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要求悬挂灯笼、插挂国旗、彩旗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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