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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演播大楼功能及建设计划的请示》(湘传媒发[2010]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演播实训楼建设计划意见的函》(湘教函[2009]355号)以及相关附件均悉。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演播大楼项目我委已以湘发改社会[2007]1166号文件进行了可研批复,批复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28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学校自筹,在省预算内教育基建投资中给予适当支持。现考虑到国家汉办决定在湖南省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演播实训楼的使用功能,避免重复建设,经研究,同意你院演播实训大楼建设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项目名称由演播实训大楼调整为国际汉语传播基地大楼。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3000平方米调整为14700平方米,增加17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由2860万元调整为4516万元,增加1656万元。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湘发改社会[2007]1166号文件执行。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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