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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党办发电[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4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去年入冬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接连遭受暴风雪寒潮袭击,部分地区降雪量和气温都达到几十年一遇的极值,致使农牧业生产、农牧业基础设施和群众的财产都遭受较大的损失,部分公路和铁路遭受雪阻,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面临很大的困难。灾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亲临抗灾一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我区抗灾救灾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分赴灾区,指挥各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各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各项措施,推动了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正处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寒潮冰雪造成的危害,充分估计防灾抗灾减灾任务的艰巨性,紧急动员起来,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防控,强化措施。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抗灾救灾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靠前指挥、措施到位,切实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抗灾救灾工作力度,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各受灾地区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落实到抗灾救灾各项工作中去,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吃饭、取暖、就医等需要,做到不让一户缺粮、受冻。当前,要安排好灾区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确保受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要及早谋划春荒期间的救助工作,提前搞好资金和物资的筹措,帮助灾区群众安度春荒。要加强对灾区农牧民的组织动员,把增加群众的非农非牧收入作为当前抗灾自救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开展对农牧业生产的救助
  
  要继续加强饲草料的组织调运工作。在进一步核实饲草料短缺情况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饲草料调运和调剂,及时将当地储备的饲草料运送给受灾牧户,解决牧民当前的燃眉之急。通过协调毗邻地区和周边农区调运饲草料,缓解饲草料紧张状况,保障受灾牧区畜群安全越冬度春。同时,要引导牧民对比算账,在保种畜、基础母畜和后备母畜的前提下,通过加大出栏、短距离走场、以畜换草、向农区转移等方式,减轻饲草料供给压力,尽可能降低养殖成本,力争把牲畜的冻、饿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要组织群众加强大棚等设施的防风加固和保温措施,搞好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强化防冻害技术指导。在搞好当前农牧业抗灾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思路和方式,科学谋划长远发展,加强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和标准化棚圈建设,积极发展避灾型畜牧业。
  
  四、进一步强化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防范应对寒潮冰雪灾害社会影响大、涉及部门多、时效要求高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综合运用多种抗灾救灾减灾措施,实现各方面、各环节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搞好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措和储备,并加大对抗灾救灾款物到位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农牧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受灾牧民推广节约高效的饲喂方式,提高抗灾保畜的效益;各级兽医部门要积极组织兽医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疫情隐患;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疏导和调度,确保道路畅通;气象部门要提高对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迅捷、准确的气象服务。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进一步完善抗灾救灾减灾预案,共同打造反应迅速、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防灾抗灾救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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