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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和省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全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省人民政府1月30日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建立青海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审定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及政策。
  
  (二)研究确定全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重要经协活动。
  
  (三)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的问题。
  
  (四)协调落实需要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
  
  二、成员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骆惠宁担任召集人,副省长徐福顺、骆玉林、王令浚担任协助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招商局负责人参加。如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州(地、市)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事项。
  
  三、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协助召集人主持。
  
  (二)会议议题收集和议程安排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报会议召集人审定,遇重大问题可随时上报审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通知。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商定的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的招商引资工作。
  
  附件:青海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青海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骆惠宁省长
  
  协助召集人:
  
  徐福顺常务副省长
  
  骆玉林副省长
  
  王令浚副省长
  
  成员:
  
  钟通蛟省政府副秘书长
  
  鸟成云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定邦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文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守成省经委主任
  
  潘爱华省经委副主任、省经协办主任、省招商局局长
  
  王予波省教育厅厅长
  
  解源省科技厅厅长
  
  任三动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文林省监察厅厅长
  
  程丽华省财政厅厅长
  
  刘山青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浩明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匡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曹宏省农牧厅厅长
  
  何少民省商务厅厅长
  
  饶勇省国税局局长
  
  党明德省地税局局长
  
  鲍玉璋省工商局局长
  
  吴大伟省旅游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潘爱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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