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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四日

  
  
全省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一案三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努力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一)抓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针对机构调整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组织实施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增补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应用的可操作性。深入推进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预案制定工作,确保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以信息共享、预测预警、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灾后重建、总结评估等环节的指挥决策、工作流程、协调行动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经常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着力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成果推广和应用的成效,切实抓好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的统筹规划、审核报批工作,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应急预案演练,并组织学习观摩活动,不断增强应急管理的实战能力。
  
  (三)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适时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发布、备案等制度,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审核批准和应急预案启动、评估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建档、归档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着力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结合实施机构调整改革工作,重视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把重点放在充实、加强和提高上,做好人员调整、配备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管理的机构、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值守应急工作程序,制定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规范,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的意见,年内完成省、地级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建立和聘任工作。根据分类别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关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制定应急管理专家组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中的指导作用和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咨询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抓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2010年是全面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第一年,在加强公安、武警、军队等骨干队伍建设,防汛抗旱、森林消防、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援、公用事业保障、卫生应急、动植物重大疫情等专业队伍建设,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等队伍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指导全省抓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先行、试点引路、全面实施、三年建成的工作原则,抓好县级和街道、乡镇综合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基层应急队伍的领导责任、运行机制、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相关政策。适时总结推广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加速实施、全面完成,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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