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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2010年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三日 2010年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厅党组提出的“巩固、调整、提高、创新”八字方针要求,以“规范管理上水平,抓好收入保增长”为主线,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与预测,加大挖潜和监督工作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和制度,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体系。着手开展《黑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非税收入稽查办法》、《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建立对执收单位的激励奖惩机制和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补偿机制,加大对执收单位的激励和约束力度,充分调动执收单位应收尽收的积极性。 二、规范省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制定《省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办法》,逐步健全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省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理顺编制程序,完善收入科目,明确审核标准。深入了解省级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基本情况,清理现行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项目,摸清非税收入底数,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细化预算编制,落实收入任务,切实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全力抓好非税收入监缴工作,努力实现动态实时管理,严格减免缓政策,建立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堵塞非税收入漏洞。做好非税收入决算核实工作。 三、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度,继续扩大改革范围、深化改革级次,推进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2010年,将所有省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逐步将现行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创新,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会同有关方面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施收缴系统动态维护,健全系统功能;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大推广执收单位统一使用《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加大“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力度;加强对市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推进与考核,2010年,全省各市县区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必须纳入改革范围的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四、建立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交警电子眼数据库、POS机执法等收缴数据库接入财政部门,加强财政部门对交警执法数据信息的监督管理。加快实现财政部门内部、上下级财政部门、执收执罚单位与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与财政部门之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财政、银行、国库、执收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五、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报表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分析预测机制,完善非税收入季度报表体系和分析预测机制,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分析影响非税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科学预测非税收入走势,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从2010年开始,各地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的通知》(财办库[2009]24号)和省财政厅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按季度做好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开展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报表考核评比工作。 六、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缴力度,堵塞收入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省级重大案件罚没物品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回拍卖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源类收入的监缴力度,重点解决征收不到位、应缴不缴和随意减免缓等问题。组织开展对国土、交通、教育以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等重点执收执罚单位和重点非税收入项目收缴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监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