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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学组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惠民服务16条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16.推行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践行科学发展观上来,精心组织,把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各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活动的实施,要制定完善的活动方案和考核制度。在活动中,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这次活动既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阶段性内容,也是基层卫生单位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创新载体,拓展活动内涵和外延,将活动与落实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民心工程相结合,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把活动长期开展下去。
  
  3.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反馈。各盟市、旗县卫生局及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活动的实际成效、典型经验和事例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向上推荐和向下推广。各单位要确定活动具体联系人,负责信息报送和沟通,及时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卫生厅。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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