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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价商发[2009]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各种子经营企业2009年种子实际收购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优质水稻品种种子销售价格继续实行随行就市,本通知附表中未列的杂交玉米品种种子销售价格也实行随行就市。
  
  二、各种子经营企业必须在坚持国家种子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各品种的具体销售价格,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对种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附表:
  
  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品种
  
  
  
  项目
  
  零售价格
  
  (元/公斤)
  
  
  
  浮动幅度
  
  
  
  备注
  
  
  
  
  
  春小麦良种
  
  
  
  3.1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装费用
  
  
  
  
  
  春小麦原种
  
  
  
  3.20
  
  
  
  
  
  常规水稻良种
  
  
  
  3.40
  
  
  
  
  
  常规水稻原种
  
  
  
  3.60
  
  
  
  
  
  杂
  
  交
  
  玉
  
  米
  
  种
  
  子
  
  
  
  沈单16号
  
  
  
  10.0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衣、包装费用
  
  
  
  
  
  中育9号
  
  
  
  13.00
  
  
  
  
  
  宁单11号
  
  
  
  16.00
  
  
  
  
  
  正大12号
  
  
  
  18.00
  
  
  
  
  
  长城706
  
  
  
  16.00
  
  
  
  
  
  金穗9号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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