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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祥和的节日环境,保证节日期间的稳定,现将加强春节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开展排查。各区、县物业办要对辖区内物业项目进行排查,对有问题的小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值班。各区、县物业办在节日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并将值班安排表和联络方式报送市物业办。
  
  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紧急情况,各区、县物业办要立即到达现场,做好协调工作,并及时报告区、县局领导和市物业办当日值班人员。
  
  二、 周密安排,加强服务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节日值班,每天必须有一名企业领导带班,值班要定人、定时、定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紧急事故要迅速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每个物业项目节日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应在小区的宣传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认真作好接待和服务工作。
  
  2、完善各项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召开一次安防工作分析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房屋和电梯、水泵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加强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对防火、防爆、防盗及应对恶劣天气等各类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预案。
  
  3、加强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生活垃圾、鞭炮纸屑和积雪的清扫工作,保持小区内道路通畅、环境整洁;对进入项目机动车辆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做好车辆疏导、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应急维修工作,遇有水电等急修项目要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积极营造节日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在管项目的实际,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加强与小区业主的交流与沟通,活跃节日气氛。
  
  
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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