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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拍卖行、福建机动车拍卖中心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拍卖行、福建机动车拍卖中心:
  
  你们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
  
  一、福建省拍卖行法定代表人由林培勋变更为张剑明;企业住所由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九层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福二工业村550号实达科技城1号楼4层;股东福建省拍卖行工会将持有的50%股份计500万元转让给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建省拍卖行工会股权由占58.33%变更为8.33%,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股权由8.33%变更为58.33%,其它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变。
  
  二、福建机动车拍卖中心法定代表人由林培勋变更为张剑明,企业住所由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九层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福二工业村550号实达科技城1号楼4层。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联系人:吕莎莎 ;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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