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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8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问题奶粉彻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问题奶粉彻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8年发现的三聚氰胺污染乳粉再次流入生产流通环节,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部门的威信,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威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提出的任务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问题奶粉彻查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
  
  各区(县)政府、管委会领导要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承担直接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彻查工作,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奶粉未得到彻底清查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的领导、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确保我市“两会”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要按照《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扎实的开展好整顿工作。要结合“春节”期间群众饮食消费特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规范我市食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各族群众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附件:问题奶粉彻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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