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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865号),现将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一、西安市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落实投资计划。要加强市级财力统筹,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负总责,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不留缺口。 二、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 四、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由你市筹措解决。 五、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定期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和相关部门。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陕西省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陕西省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 开工 年份 建成 年份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累计完 成投资 计划下达投资 建设内容 备注 合计 (1项) 合计 3,000 3,000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0 2,100 地方投资 900 900 西安市汉长安城城墙遗址重要段落保护及申遗区域环境整治项目 恢复 1、城墙遗址(霸城门至安门段、西城墙南段、直城门两侧)三段本体保护,长度6560米,工程面积13万平方米。内容包括对遗迹物理加固、支护,豁口填堵,覆土复原,建筑物拆迁,有害植被、垃圾清理等。2、申遗区域3.3平方公里范围环境整治。垃圾清运5万立方米,重要遗址区植被迁移、绿化3万平方米,部分构筑物拆迁等 2010 2011 合计 3,000 3,000 1、城墙遗址(霸城门至安门段、西城墙南段、直城门两侧)三段本体保护,长度6560米,工程面积13万平方米。内容包括对遗迹物理加固、支护,豁口填堵,覆土复原,建筑物拆迁,有害植被、垃圾清理等。2、申遗区域3.3平方公里范围环境整治。垃圾清运5万立方米,重要遗址区植被迁移、绿化3万平方米,部分构筑物拆迁等 市发改社发[2010]59号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0 2,100 地方投资 900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