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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法规[2010]11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法规〔2010〕10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画征集活动。画稿要紧密围绕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阐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展示安全生产工作新进程,警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此项活动的开展,并欢迎广大美术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一、征集时间: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宣传画图案设计稿限用A4纸,彩色打印,稿件数量不限,可单独一幅或成套投稿。投稿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经评审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市安监局所有,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应征作品,并对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奖金。
  
  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幅
  
  二等奖三名,奖金2000元/幅
  
  三等奖五名,奖金1000元/幅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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