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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安监党委[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6
【实施时间】 2010-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0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中心),执法总队,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全国安监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安监工作特点和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契机,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开展 “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全面深化“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安监队伍,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1、抓学习,强素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每季度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内容和方法,选购一批理论学习读本,鼓励党员干部勤读书、读好书,营造深厚的学习氛围,并着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组织领导班子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着力打造一支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高素质的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抓管理,树形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深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改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努力形成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的好风尚,以安监系统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三、步骤方法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2010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1、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深入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大讨论和“我的承诺”活动的通知》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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