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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办法,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指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
  
  组织评估单位: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企业类型
  
  
  
  职工人数
  
  
  
  上年度销售额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能力(本栏如不够,可另附页)
  
  
  
  品种
  
  年生产(经营、使用)能力
  
  最大储存能力
  
  品种
  
  年生产(经营、使用)能力
  
  最大储存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标准
  
  
  
  序号
  
  安全评估项目
  
  评估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评估
  
  得分
  
  
  
  1、企业固有危险程度30%
  
  
  
  1.1
  
  危险物质数量
  
  5
  
  
  
  
  
  
  
  
  
  1.1.1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5
  
  构成重大危险源,扣5分。
  
  
  
  
  
  
  
  1.2
  
  物质危险特性
  
  15
  
  同一生产单元最多扣10分。
  
  
  
  
  
  
  
  1.2.1
  
  爆炸危险性
  
  5
  
  特别危险、高度危险场所扣5分,一般危险场所扣2分,非爆炸危险场所不扣分。
  
  
  
  
  
  
  
  1.2.2
  
  火灾危险性
  
  5
  
  甲类火险场所扣5分,乙类扣2分,其他不扣分。
  
  
  
  
  
  
  
  1.2.3
  
  毒害性
  
  5
  
  涉及剧毒化学品,扣5分,涉及极度危害物质,扣5分。
  
  
  
  
  
  
  
  1.3
  
  工艺危险性
  
  10
  
  
  
  
  
  
  
  
  
  1.3.1
  
  危险装置
  
  5
  
  涉及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光气化装置,每涉及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1.3.2
  
  危险工艺
  
  5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聚合、裂解等15种危险工艺,每涉及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整体布局及设备设施条件30%
  
  
  
  2.1
  
  安全距离符合性
  
  7
  
  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扣7分。
  
  
  
  
  
  
  
  2.2
  
  建筑物条件
  
  8
  
  
  
  
  
  
  
  
  
  2.2.1
  
  建筑物消防验收情况
  
  4
  
  未通过消防验收扣5分。
  
  
  
  
  
  
  
  2.2.2
  
  厂房、作业场所符合性
  
  4
  
  厂房、作业场所、道路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不符合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3
  
  设备、设施条件
  
  15
  
  
  
  
  
  
  
  
  
  2.3.1
  
  设备完好率
  
  5
  
  低于规定值扣5分,发现特种设备及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施未检测或不合格的,直接扣5分。
  
  
  
  
  
  
  
  2.3.2
  
  安全设施的充分性
  
  5
  
  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3.3
  
  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5
  
  安全设施损坏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3、企业安全管理水平40%
  
  
  
  3.1
  
  安全管理体系
  
  15
  
  
  
  
  
  
  
  
  
  3.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未明确相关岗位责任或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1.2
  
  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3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每缺1人扣1分。
  
  
  
  
  
  
  
  3.1.3
  
  安全管理制度
  
  3
  
  每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1.4
  
  安全操作规程
  
  3
  
  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1.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
  
  
  
  
  
  
  
  
  
  3.2.1
  
  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5
  
  是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化从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的,扣1分,每发现1人无证上岗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3.2.2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整改落实,并由评价机构确认。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扣1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扣5分。未落实安全评价整改或未经确认均扣5分。
  
  
  
  
  
  
  
  3.2.3
  
  劳保用品
  
  2
  
  为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安全卫生台帐。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扣2分,对危险岗位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的扣1分。
  
  
  
  
  
  
  
  3.2.4
  
  安全投入
  
  2
  
  建立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建立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的扣1分,安全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扣2分。
  
  
  
  
  
  
  
  3.2.5
  
  特种设备管理
  
  2
  
  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未建立管理台帐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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