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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厅函[2010]490号
【颁布时间】 2010-06-04
【实施时间】 2010-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遂昌金田寺银钴铜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遂昌金田寺银钴铜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的请示》(遂土资〔2010〕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延续遂昌金田寺银铜矿采矿权设置及变更增加矿种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09〕748号),原则同意遂昌金田寺银钴铜矿新增钴矿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采矿权名称:遂昌金田寺银钴铜矿。
  
  2、采矿权受让人:浙江遂昌金田寺银铜矿。
  
  3、开采矿种:钴矿。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0934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900 米至770 米。矿区范围坐标见附件。
  
  5、资源储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09〕35号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中的新增钴矿石量(332+333)为663.335千吨,钴金属量252.938吨。
  
  6、出让期限:7年7个月。
  
  7、采矿权出让所得收缴:采矿权出让所得一次性缴纳,相关事项应在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明确。
  
  二、你局应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 〕57号)规定的程序实施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与受让人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就地缴纳出让所得,并按浙财建字〔2008〕98 号文件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三、本批复有效期与采矿权评估报告有效期一致,逾期自行废止。
  
  附件:浙江遂昌金田寺银铜矿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1980坐标系)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浙江遂昌金田寺银铜矿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1980坐标系)
  
  
  
  
  
  点号 X Y
  
  
  
  1,3180939.934,40415157.809
  
  2,3180531.930,40415054.811
  
  3,3180543.929,40414855.809
  
  4,3180721.930,40414787.807
  
  5,3180857.932,40414927.808
  
  6,3180921.933,40415025.808
  
  7,3180884.933,40415056.809
  
  8,3180923.934,40415078.809
  
  
  
  自900 米至77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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