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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6-02
【实施时间】 2010-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认定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省级有关农民培训单位:
  
  海南省农业厅经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考察、公示和厅务会议审议,现认定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干部学校、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商务旅游学校、海南永基文昌鸡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中心等6家单位为“海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6家省级培训基地要认真履行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能,致力于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转变,由偏重服务城市发展向注重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各市县要在加强本市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6家省级单位做好培训工作,促进培训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为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作贡献。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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