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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眉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眉府办函[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10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0〕79号)精神,提出201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确保各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实现我市2010年经济“提速增效、加快发展”,掀起“六大高潮”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减负工作有关要求,一是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对2010年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二是坚决制止涉企摊派行为,纠正和解决公共工程项目拖欠企业资金、占用企业财物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三是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工作。四是开展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规范涉企评比检查行为。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认真检查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企业检查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好检查申报制度。三是严格规范对各种产品和设备的检验、检测、检疫等行为,解决好重复服务和收费过高的问题。
  
  (三)抓好惠企政策落实。认真梳理、大力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关取消、免收、减收、缓收等涉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的,要及时向各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优惠政策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四)加大涉企负担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市减负办要加强与监察(纠风)、法制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开展日常专项检查和督查,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等方式,切实发挥减轻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监督网络作用,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营造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运用简报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减负工作中的好经验、作法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区、县减负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工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减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区、县减负办、市级有关部门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减负办(设在市经委),由市减负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减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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