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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雪顿节组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雪顿节组委会关于诚征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指定产品等有关事宜的通告

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将于8月10日至16日在拉萨隆重举办,作为拉萨的城市名片,雪顿节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节庆”、“中国节庆50强”、“节庆中华十佳奖”等多个荣誉。
  
  “中国拉萨雪顿节”这块金字招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已位列国内少数民族节庆之榜首,正成为吸引海内外人士来西藏观光旅游的吸铁石,来拉萨投资兴业的主渠道。为了答谢雪顿节新老客户,我们将通过雪顿节的平台,给广大企业提供展示企业文化、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企业形象、拓宽国内市场的良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关于“官方合作伙伴”及“指定产品”和“认定产品”的说明中国拉萨雪顿节组委会近期计划选择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作为“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及“指定产品”或“认定产品”,在有关活动中合作、推介并使用。
  
  1、凡自愿参选“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及“指定产品”和“认定产品”的企业,须向雪顿办提出申请,提供企业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2、参选企业及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产品的商标、包装等应规范、合格。
  
  3、雪顿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参选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及鉴定,从中择优选用。
  
  4、凡被确定为“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指定产品”及“认定产品”的企业和产品,经授权可使用雪顿节节徽及“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活动指定产品”、“2010年中国拉萨雪顿节活动认定产品”字样的标签,中国拉萨雪顿节组委会将利用,央视、网络、户外、本土电视报刊、新闻发布等资源给予支持。
  
  5、未经中国拉萨雪顿节组委会确认的企业或产品,均不得假冒、仿造、盗用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指定产品”、“认定产品”标识和标签,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关于参与活动及营销宣传等事宜的说明1、有意在2010年拉萨雪顿节期间参与或举办有关活动的企业,务必于6月20日前申报详细的活动方案,经雪顿办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雪顿商标。
  
  2、凡自愿参选“雪顿节官方合作伙伴”、“指定产品”、“认定产品”的企业和有意通过雪顿节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的企业,可与雪顿办协商,选择赞助、冠名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
  
  3、除雪顿节组委会和工商部门共同确认的各类经贸活动外,其他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均不得以雪顿节名义进行宣传、销售,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891-6326727(传真),13989902127
  
  联系人:李晶玉珍联系地址:拉萨市生态园大酒店(仙足岛)
  
  邮政编码:850000
  
  网址:http://www.lsxdj.com
  
  E-mail:yuzhenbaby@yahoo.com.cn
  
  特此通告。
  
  
拉萨雪顿节组委会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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