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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7月19日在人社厅网站上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招募对象。 (三)岗前培训 8月26日,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对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农村工作现状,使大学生了解基层的情况,熟悉基层的政策,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 (四)签定协议 8月底,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组织相关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附件3)并检查督促到岗服务。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未到岗的,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从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相关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由省财政承担。 (二)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社会保险按照晋人社厅发[2009]60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管理 各市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制定和完善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培养和使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建设 “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chrm.gov.cn/szyfinfomanage/help.html,各市、县可自行下载并安装,密码随后依申请分别下发)。市、县(区)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做好采集、管理、更新和上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岗位分配、日常考核、奖惩情况、期满就业等信息。7月26日前,将2010年及以前历年服务期满人员信息输入上传。要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同时,请各市、县(区)及时上报负责信息管理、维护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2、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 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积极提供业务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服务单位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保证食宿,做好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要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3、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及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要部署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核工作。做好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 平时考核由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按季度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备案。年终考核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负责,报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备案。服务期满考核由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负责(附件2),考核结果报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备案。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加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办公室印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办公室(0351)3082204 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9662、7337905 附件: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 3、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样本)(略) 4、2010年大学生“三支一扶”需求岗位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名 姓 别 民族 出年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省市县(市、区) 街(乡镇) 号(村) 何时毕业于何学校何专业 学历学位 学历及学位证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