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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颁布时间】 2010-06-16
【实施时间】 2010-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和玉树震区、三峡库区、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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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作用
  
  各省级国土资源厅(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作用,要在前期工作部署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指导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即刻通知所有群测群防员上岗到位,对群测群防员组织必要的培训,并确保坚守岗位。降雨期间,每个群测群防点要增加巡查次数和人数,通过安装报警仪器等手段,加密监测,对发现有明显变形迹象的,要及时报告,充分做好应对险情的各项准备工作,遇有崩滑迹象出现,要及时启动搬迁避险预案,坚决果断撤出受威胁的群众,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要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总结群测群防的有效做法,及时推广,注意发现和总结表现突出的优秀群测群防员的先进事迹,结合“十有县”建设和“五到位”活动给予表扬和宣传。
  
  六、部建立重点片区专家指导制度、定期召开视频会或调度会掌握实情,会商指导工作
  
  部已于6月16日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四川和青海指导震区地质灾害核查、排查及防范工作。
  
  部将于近日增加一批部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织派出7个汛期地质灾害专家组,对18个省(区、市)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分组情况见附件)。各专家组在分区巡查、指导地质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部将通过视频会、调度会等方式定期传达国务院领导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交流各区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下一步工作重点。
  
  部领导将于6月底赶赴震区听取四川、青海两省,都江堰、绵竹、北川、玉树四市(地)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汇报。
  
  附件: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区片和专家组名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区片和专家组名单
  
  1.青海、甘肃、陕西区片, 专家组负责人刘传政;
  
  2.云南、贵州、四川区片,专家组负责人李文鹏;
  
  3.湖北、重庆区片,专家组负责人黄学斌;
  
  4.广东、广西、湖南区片,专家组负责人谢章中;
  
  5.福建、浙江、江西区片,专家组负责人周平根;
  
  6.山西、宁夏区片,专家组负责人郭建强;
  
  7.新疆、西藏区片,专家组负责人郑万模。
  
  各区片专家组成员,视工作需要由专家组负责人在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中提出,部应急中心协调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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