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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6-10
【实施时间】 2010-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将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活动时间:2010年6月12日-6月18日。
  
  二、总体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通知》要求和活动主题,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形势和节能工作方针政策、法规,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节能生产方式,组织开展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交通节能示范技术,大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节能型交通消费模式。
  
  三、活动形式
  
  1、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交通企事业单位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节能周活动,要按照交通企事业单位各自工作性质和分工,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业人员广泛参与的节能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大众媒体宣传面广的优势,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节能的措施,积极推广节能交通工具和节能技术。
  
  各级交通部门要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道路主干道和主要桥梁栏杆醒目位置悬挂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横幅,进行节能公益宣传,让节能宣传普及广大驾驶员和旅客,有效扩大宣传的影响面。
  
  2、举办节能公益讲座,宣传普及有关交通节能知识、节能技术。节能周期间将在厅机关举办以低碳为主题的节能公益讲座。
  
  3、省厅在活动周期间启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专项行动。
  
  4、厅机关组织开展以“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适当减少公共区域和办公室的照明灯具数量;有效调节电梯运行;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等。2010年6月12日为“绿色出行日”,倡议厅机关干部职工出行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6月17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厅机关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空调,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活动要有声势、有内容,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0年7月20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上报省厅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厅运输管理处,联系人:温可;电话:0731-88770135)。
  
  附件:节能减排宣传标语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
  
  节能减排宣传标语
  
  1、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2、 节能减排,低碳交通,我们共同的责任
  
  3、 发展绿色交通低碳交通,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4、 节能降耗,实现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
  
  5、 节能驾驶,绿色出行,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运输
  
  6、 建设畅通、高效、绿色、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
  
  7、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
  
  8、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车为本,节能降耗
  
  9、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节能减排,交通先行
  
  10、 节能环保,降低排放,减少污染,落实低碳交通发展理念
  
  11、 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构建和谐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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