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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96号
【颁布时间】 2010-06-08
【实施时间】 2010-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5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八日

  
  
本溪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降水量预测结果,2010年夏季本溪地区降雨量将略多于常年,但降雨分布不均,有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全市各县(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本溪地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1.泥石流灾害。南芬区下马塘深沟村、施家村、沈家村,思山岭乡杨木沟村,郭家街道办事处柏峪村冯家东沟,本溪县山城子地区等山高谷深的山区和矿山排土场及尾矿库。
  
  2.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公路两侧,各露天采石场、排渣场,溪湖区后湖山体崩塌滑坡。
  
  3.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公路两侧和旅游区的高陡边坡和悬崖。
  
  4.地面沉陷灾害。主要分布在溪湖矿区、彩屯矿区、牛心台矿区、田师付矿区、小市矿区、二棚甸子矿区等老矿山采空区。
  
  5.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煤矿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的预报及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气象局对我市预报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报。预报的等级分为五级,即:一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二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三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四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五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一级、二级不对社会发布预报,三级、四级发布预报,五级发布警报。要对以下地质灾害和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1.泥石流灾害。主要预防南芬区下马塘镇深沟村黄家崴子村路沿线一侧、深沟村、施家村滚马岭、施家村四里沟、沈家村宋家街后山、沈家村南沟,本溪县山城子地区,南芬露天矿排土场等。
  
  2.滑坡和崩塌灾害。主要预防后湖山体崩塌滑坡、公路两侧高陡边坡、各矿山排土场和边坡。
  
  3.地面沉陷灾害。主要预防老矿区采空区的地面沉陷灾害。
  
  此外,各矿山要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案。各矿山排(渣)土场及边坡、选矿厂尾矿坝均在重点防治之列,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避免发生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今年,市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本溪县南甸子镇小峪村后哑巴沟滑坡、田师付煤矿矿区矸石山,明山区牛心台矿区等。各治理单位在认真完成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的同时,要做好监测工作,避免在治理工程中发生地质灾害。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督治理单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治理任务。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的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应。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在县(区)、乡(镇)、村要建立三级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六、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委、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本溪供电公司、武警本溪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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