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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颁布时间】 2010-06-09
【实施时间】 2010-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这次共帮扶88个县级资助中心。由于县级资助中心数量多,高校数量少,所以对西安市城区和县域人口特别少、县域经济发达、贷款学生人数少的部分县级资助中心未列为帮扶对象。
  
  五、对“结对帮扶”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等院校要从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学校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帮扶工作,精心组织、努力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校报、校刊、校园网、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在全校师生中营造支援县级资助中心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各高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极与帮扶的县级资助中心取得联系,商定帮扶的具体内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帮扶工作。同时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力求体现本校特色,把帮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高校要在6月底前,将对口支援方案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四)严格考核制度。在实施结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各高校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做到每半年对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及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联系人:姬建鹏
  
  电话:029-87338656
  
  附件:各高校、县(区)结对帮扶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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