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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6-12
【实施时间】 2010-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宜昌市、荆州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潜江市超额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鄂州市、孝感市、荆门市、黄冈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超额完成和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决战之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不松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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