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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9]6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7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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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
  
  五、岗位要求
  
  1.导诉人员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询问来访人员的来访目的,按照不同要求介绍办事程序,指引办事地点,发放办事序号。
  
  2.立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或上诉材料,征求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对不宜调解的,告知诉讼风险,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准确计算诉讼费用,向当事人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对因故不能当即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约定立案时间;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进行法律释明,告知有权处理的单位和机关。
  
  3.查询咨询和答疑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提问,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
  
  4.材料收转人员接收诉讼材料应当认真核对,及时登记;接收材料后,通知相关审判庭领取,并做好移送交接工作。
  
  5.接访人员应做到及时接待,耐心细致,初访必接,有诉必理。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听取意见,及时记录来访信息。对能够当场解答的问题,应即问即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告知按规定期限等待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六、行为规范
  
  1.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法院制服,按照规定佩戴法徽,挂牌上岗。不得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不得染彩发、染指甲、剃光头、文身、蓄胡须。
  
  2.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平和的心态,仪表端庄、自然,精力集中,举止文明,不带情绪上岗。
  
  3.对待来访群众应态度诚恳、自然、亲切,语言规范、语气温和、语调平和,不得生硬傲慢、拿腔拿调。
  
  4.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尊重年老、疾病或残疾当事人的人格;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当特别关照。
  
  5.遇到言辞激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应保持冷静,不得与其发生争执或不理不睬;对于当事人的攻击、侮辱性语言,应表明态度,及时予以制止;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耐心释明,礼貌拒绝。
  
  6.对于多人来访,应努力照顾到在场每一个人的情绪,防止引发秩序混乱。
  
  7.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工作细致认真、准确快速、优质高效,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的等候时间,避免因工作失误给来访群众造成负担。
  
  8.对于需递交给来访群众的材料应当双手交到其手中,并嘱咐收好,不得扔或摔给来访群众。
  
  9.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食,不得与他人有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雅行为。
  
  10.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来访群众或推托、拒办相关事项,不得与来访群众争吵、打架。
  
  七、接待用语
  
  1.接待时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语句和说法。不得使用任何辱骂、嘲讽和挖苦的语言,不得大声斥责、教训来访群众。
  
  2.对来访群众要称谓恰当、说话得体;要考虑到来访群众的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尽量使用来访群众能够听懂的语言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
  
  3.语言应简单明了、条理清楚、表达准确。
  
  八、组织领导
  
  1.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建立“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研究“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要亲自抓,全面落实“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2.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立案信访窗口”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加强立案信访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将立案信访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加强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宣传工作,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案信访工作水平。
  
  4.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党委、人大汇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与政府沟通情况,积极争取支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附:
  
  参照使用的“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和禁用语:
  
  1.“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
  
  您好!
  
  让您久等了!
  
  对不起!
  
  请稍等。
  
  请您不要着急。
  
  您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吗?
  
  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不知道您听清楚了没有?
  
  您的材料不全,请补齐再来。
  
  您的填写有误,请您重新填写。
  
  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请您核对一下签收的材料。
  
  请您签名。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很快给您答复。
  
  2.“立案信访窗口”禁用语:
  
  你怎么又来了?
  
  我已经跟你说清楚了!
  
  这个事我管不了,爱找谁找谁去!
  
  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你懂不懂?
  
  别吵(哭)了,要吵(哭)回家吵(哭)去,烦死人了!
  
  你有完没完?
  
  有意见找领导去,我的态度就是这么样,你能怎么着!
  
  你是怎么搞的!又弄错了!
  
  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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