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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20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7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20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一)

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根据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111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说明:
  
  一、本目录分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商品名称及描述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所附清单和名录以及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临时管制或特别管制的物项和技术。
  
  三、如本目录所列物项和技术的商品名称及描述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一、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
  
  序号
  
  商品名称
  
  描述
  
  海关商品编号
  
  单位
  
  1
  
  N,N-二(2-氯乙基)乙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3000
  
  千克
  
  2
  
  N,N-二(2-氯乙基)甲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4000
  
  千克
  
  3
  
  三(2-氯乙基)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21195000
  
  千克
  
  4
  
  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3
  
  千克
  
  5
  
  二(2-氯乙基)硫醚(即芥子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4
  
  千克
  
  6
  
  二(2-氯乙硫基)甲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5
  
  千克
  
  7
  
  1,2-二(2-氯乙硫基)乙烷(倍半芥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6
  
  千克
  
  8
  
  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7
  
  千克
  
  9
  
  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8
  
  千克
  
  10
  
  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19
  
  千克
  
  11
  
  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1
  
  千克
  
  12
  
  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氧芥气)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2
  
  千克
  
  13
  
  烷基硫代膦酸烷S-2-二烷氨基乙酯(包括相应烷基化盐,质子化盐,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0909026
  
  千克
  
  14
  
  2-氯乙烯基二氯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3
  
  千克
  
  15
  
  二(2-氯乙烯基)氯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4
  
  千克
  
  16
  
  三(2-氯乙烯基)胂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5
  
  千克
  
  17
  
  烷基氟膦酸烷酯,10碳原子以下(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沙林,梭曼)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6
  
  千克
  
  18
  
  二烷氨基氰膦酸烷酯,10碳原子以下(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塔崩)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7
  
  千克
  
  19
  
  烷基膦酰二氟(烷基指甲,乙,正丙,异丙基,例如,DF:甲基膦酰二氟)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8
  
  千克
  
  20
  
  烷基亚膦酰烷基-2-二烷氨基乙酯(包括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1
  
  千克
  
  21
  
  氯沙林、氯梭曼(氯沙林即甲基氯膦酸异丙酯,氯梭曼即甲基氯膦酸频那酯)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2931000012
  
  千克
  
  22
  
  石房蛤毒素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3002901000
  
  千克
  
  23
  
  蓖麻毒素
  
  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3002902000
  
  千克
  
  24
  
  三氯化砷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关键前体的化学品
  
  2812104400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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