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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关于感光胶卷进口关税的公告

为明确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标准和申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面积为胶卷的实际面积。感光胶卷半成品的实际面积为感光涂布面积和白边面积之和。
  
  二、企业申报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应以实际面积的数量向海关申报。
  
  三、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按《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如实申报。其中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实际尺寸,半成品的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感光涂布宽度和白边宽度之和。
  
  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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