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消费[2009]674号
【颁布时间】 2009-12-15
【实施时间】 2009-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六)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了解行业并与行业关系密切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协助政府部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和企业培训等活动,配合政府部门总结家电行业转型升级中的典型经验,扩大宣传,加强引导,加快整个行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家电行业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确保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和发展状况,加强对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