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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不在学、无职业、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帮助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完善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案件公正审理;探索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被害人提供咨询服务,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估,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援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程序等有关事项;充分发挥网络公开、便捷、高效的优势,开展网上受理、审批及指派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参与,主动接受社会和受援人监督,做好意见反馈,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建立法律援助人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工厂工地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逐步推行点援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将社工服务引入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多做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困难群众感到满意、感受温暖。 三、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推进。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争取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要研究制定深化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深入推进活动开展。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保障。为确保深化主题活动取得实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认真落实“三个纳入”要求,为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加强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要落实好国家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办案条件,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注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配齐配强基层人员力量,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能力。要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法律援助区域协调发展。 (三)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要紧紧抓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把主题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着眼于创出品牌、形成规模、造出声势,深入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表彰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典型。司法部将在活动期间,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在全系统举办“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在活动结束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地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请及时报部。 司法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