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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积极兑现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10〕1号),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报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和项目要及时兑现扶持资金。建立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快速兑现通道,对一季度企业申报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行审核、拨付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省上工业企业节日加班专项补贴和工业发展资金支持,力争较上年有明显增长。 (二)组织企业做好春节加班生产。市经委要尽快就春节期间全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做出安排,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企业春节期间加班生产做好服务保障。一是建立“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加班生产期间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力争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要限时解决并给予答复。二是对加班生产企业实行保电、保气、保铁路运输“三保”支持,市、区(市)县两级能源和交通部门要提前收集拟加班生产企业用电、用气和运力需求并制定相应保障预案,强化与供能和铁路运输单位的衔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全力保障加班生产企业的能源和运输需求。三是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节日加班专项补贴资金。 (三)加强组织协调和运行监测。成立由市经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成都市2010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推进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六大助推行动。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经委、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运行的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加大目标督查考核力度。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下达的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门红”工作保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经委要会同市政府目督办将各区(市)县一季度“开门红”目标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0年一季度区(市)县工业经济 “开门红”目标分解表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一季度区(市)县工业经济 “开门红”目标分解表 序号 区(市)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 全市 18 1 成都高新区 27 2 锦江区 7 3 青羊区 7 4 金牛区 7 5 武侯区 7 6 成华区 7 7 龙泉驿区 24 8 青白江区 21 9 新都区 21 10 温江区 21 11 都江堰市 21 12 彭州市 20 13 邛崃市 20 14 崇州市 20 15 金堂县 21 16 双流县 21 17 郫县 21 18 大邑县 20 19 蒲江县 20 20 新津县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