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交质传[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春节前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交通(港口)质监站:
  
  根据省厅苏交安委传[2010]3号《关于做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站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和各工程项目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检查实施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组织开展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各工程项目要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根据我站交质安[2009]22号文《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冬季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类型、原因,辨识现场各类危险因数,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要组织开展好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并做好防坠落、防坍塌、防冰冻、防火灾等安全保障措施。
  
  三、各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冬季施工作业,避免盲目赶工、抢工,春节期间放假的工地要加强值班保卫,确需继续施工不放假的工地,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外,还要组织安排好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
  
  四、各交通建设安监机构和各工程项目在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各交通建设安监机构和各工程项目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对重大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情况于2月5日前报厅质监站。我站将适时对安监机构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