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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7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信息系统信息化综合服务工作及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地信息系统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进取,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网络、推动政府上网、拓展信息技术应用、搞好信息服务、加强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决定对以下单位授予全市信息化综合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推进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全市信息化综合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万载县、宜丰县、高安市。
  
  全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铜鼓县、上高县、奉新县。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信息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宜春信息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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