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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药采函[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兰各厂矿医院: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省以政府为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为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要求、操作方法与步骤及用户名和密码的发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州)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主管人员1人;
  
  2、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兰各厂矿医院,各市(州)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和主管药品采购的工作人员(通过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具体操作人员)各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0 年1月31日全天培训,外地参会人员30日下午在长城宾馆迎宾楼报到,兰州市参会人员1月31日8:30前在省卫生厅11楼报到。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州)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在省级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对本辖区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各医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以确保2010年2月底前全面实现药品网上采购交易。
  
  2、未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机构数据库的通知》(甘卫函发[2009]352号)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医疗机构,请立即填写《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各市(州)卫生局参会人员携带到会,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在兰各有关企业医院迳报《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表》于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心(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34号)。
  
  3、为保证培训效果,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培训。
  
  4、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5、各单位请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0931-8802916。
  
  联系人:蒲君峰
  
  联系电话:0931-8827502
  
  附件: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班参会回执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班参会回执
  
  市(州)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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