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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安监协调[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省安委会2009年初批准的考核方案,经严格考核,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授予长沙市安监局等11个市州安监局、长沙县安监局等30个县市区安监局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新的一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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