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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3.督促整改。对可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消防安全。对隐患严重的责任单位要进行政府挂牌整治,明确整改督办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消除。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地要开展整治验收工作,实地抽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数量不少于当地人员密集场所总数的10%。从3月25日开始,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数量不少于各县(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总数的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各县(市、区)相关牵头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排摸统计表》于3月16日前上报当地整治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办公室要于4月5日前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防火委办公室(电话:86509705,传真:86509909)。相关表格由各地消防部门负责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冬季防火工作,全力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消防安全就是促进科学发展,抓消防安全就是促进和谐稳定,抓消防安全就是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理念,将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意识和广大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彭佳学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俊、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崇干、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晖、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吴兴荣为副组长,公安、文化、工商、交通、体育、卫生、教育、民政、民宗、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等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办公室设在市防火委办公室。春节前,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代号为“重剑2号”的消防安全大行动,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的办公室集中办公,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会,切实加以解决。
  
  (三)注重配合。各地要明确各类场所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的整治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强化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研判,形成执法合力。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场所,文化、工商、电力和供水等单位要及时依法取缔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采取停水、停电等果断措施。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本系统的有关规定,及时对相关隐患单位作出必要的处置。
  
  (四)深入宣传。各地要坚持检查与宣传并举的工作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横幅等多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特别是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重点对象,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火场自救逃生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和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反面典型,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在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及公共娱乐场所大力推行设立专职疏散逃生消防安全引导员制度,进一步提高巡查监管和火灾应急能力。
  
  (五)强化督查。在整治活动过程中,将建立每周一督查、半月一研判、每月一通报制度,并抽调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若干个督导组,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通报;建立谈话制度,对工作不力、隐患整治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诫勉;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或渎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开展责任倒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建档归类。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在牵头开展本行业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整治表格的发放和整治资料的搜集工作,及时建立档案台帐,以备上级政府和部门的督查检查。台帐主要包括当地整治工作部署情况、部门督促整改情况、宣传教育情况和总结验收情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人员密集场所排摸情况统计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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