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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严格基建程序。要按照农业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储备的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在今年内开工的条件。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的项目不能列入项目储备,建设条件不落实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搞好协调配合。各地发改委和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沟通交流,共同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和管理等工作,不得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尤其要深入项目单位实地,做好现场核实工作,防止出现虚报、瞒报、重复申报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坚决杜绝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事件发生。 附件:1、生猪产业推进计划重点县名单 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3、2010年生猪标准化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略) 4、2009年生猪标准化项目省级储备库剩余项目名单(略) 5、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储备项目投资概算表(略) 6、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储备项目汇总表(略) 省畜牧兽医局 省发改委农经处 省农业厅计财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生猪产业推进计划重点县名单 高安市、南昌县、东乡县、袁州区、新干县、上高县、樟树市、丰城市、新建县、进贤县、余江县、南康市、万年县、临川区、定南县、信丰县、赣县、渝水区、吉安县、芦溪县 附件2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同时兼顾南方与北方、丘陵山区与平原的条件差别,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三)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一)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二)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三)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猪的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四)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小一致,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 (五)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或深埋处理。 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 (一)养猪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二)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注: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3年1月1日实施,主要是根据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和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