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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规划字[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通知》(安监总厅〔2009〕15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有关工作,现就我省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以下简称“12350”)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350”受理的内容
  
  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12350”开通的范围
  
  “12350”实行属地受理。省、市、县三级安监局设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投诉,并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做好分类登记、统计工作。“12350”原则上与本局值班电话捆绑,非正常上班时间可与值班电话同号码的小灵通捆绑。
  
  三、“12350”的使用
  
  全省范围内拨打“12350”,进入所在行政区设区市举报投诉平台,通过语音导航转接导入设区市局或其所辖县(市、区)局的举报投诉平台;跨地区举报投诉的,需在“12350”号码前加拨区号。省局受理与南昌市局在同一平台设置。
  
  四、有关要求
  
  (一)全省“12350”统一由电信公司在2010年3月底前开通,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需要捆绑的固定电话号码(含所辖县(市、区)局的)统一汇总成表格、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月12日前报省局规划科技处。
  
  (二)“12350”实行专号专用,不得转让、出租,不得将该专用号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号码的公益服务性质,“12350”远程虚拟座席租费收费:150元/月/点,与捆绑电话的话费一并由当地电信部门收取。
  
  (三)各设区市在开通“12350”电话前,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标示由安全帽、电话听筒、圆球组成,图形已在省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公布,各单位可自行下载。“12350”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与当地电信公司联系解决。
  
  (四)省局规划处负责全省“12350”特服电话的指导协调工作,请各设区市安监局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特服电话的使用情况书面报省局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省电信公司政企客户部章勇 18979176645
  
  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徐宝英0791-5257032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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