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政办〔2009〕18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政办〔2009〕21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已顺利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任务,并已按调整后的内设机构运行,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处室职能和工作联系范围》印发给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处室职能和工作联系范围(略) |